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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是生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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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4:03: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前几天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着一篇文章《自媒体必死大家不要被忽悠了》。今天我又在一个自己订阅的微信公号上看到另一篇反驳文章《自媒体不仅不会死,反而会活得更好》。有意思的是,发表这篇反驳文章的“自媒体”竟是我们新闻学院学生的自媒体“仟言万语”,而那篇反驳文章的作者,竟是我们学院的一位读硕士学位的女生霍仟。这篇反驳文章论证扎实,表达有力。但是,旁观这场关于自媒体生死问题的辩论,我感到,对于“辩题”中的“自媒体”和“死”这两个核心概念,双方的定义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就可能是自说自话。


  自媒体不仅不会死,反而会活得更好


  声言“自媒体必死”的文章,实际上是像对传统的“媒体”一样,把“自媒体”定义为一个可持续的营利机构。这是从媒介经济学角度来看待人类的表达和传播活动的,在网上有代表性,且比较专业。无论是以前的个人主页,后来的BBS,再后来的博客、微博,作者关注的都是——是否有人赚到了钱?


  但我并不赞同这样一类思考。这倾向于把“自媒体”这个概念的外延缩小,无视千千万万人非营利的表达与传播。但如果在它所界定的既定范围内,它的判断和论证就可以成立。在商言商,无可厚非。但“在商”之外,亦有广阔的人类行为和表达世界。


  顺便说到,此文还有一个论据可能有误:“还记得当年名噪一时的中青报个人主页‘记者郑直’吗,到了重庆李庄案时,不但主页没了,连人都不正直了,你说这一天一天的。”


  作为一个曾经的中青报人和曾经与郑直有过文字交往的人,我要指出:那个“记者郑直”的主人,并不是中青报人,而是曾经的北青报人。这位作者把人的单位弄错了,因此也就把重庆李庄案时中青报受人非议的报道弄到了郑直个人身上。这是不严肃、不严谨的。这事与这场关于自媒体生死问题的辩论关系不大,但事涉他人声誉,应当更为负责任。尽管我与郑直十多年来从没有见过面,只是作为编辑,曾多次采用过她的稿件。


  而在人大新闻学院硕士生霍仟的反驳文章中,虽然也针锋相对于列举出了少数自媒体“数钱数到手发软”的赢利案例,但这篇文章对自媒体的定义,基本上还是指一种更为宽泛的,包括千千万万人非营利的表达与传播行为。她写道:“自媒体通俗易懂地讲,就是任何人利用传播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QQ空间发说说是自媒体,在新浪微博发微博是自媒体,在人人网上发状态是自媒体……自媒体的核心是基于普通人对信息的自主提供与分享。”——她甚至举出了《雷锋日记》作为例子。这样的自媒体,有什么“死”的问题呢?


  当然,这里也有不经意的偷换概念的问题。


  比如,我们说,人是会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也会死的。这是一个演绎推理的经典三段论。这里,无论是具体的苏格拉底还是抽象的“人”,都是就个体生命而言的。坚持这个内涵,反过来,归纳推理也是一样:苏格拉底会死的,孔子会死的,孟子会死的,马少华会死的(不好意思),在世和曾在世的所有人都会死的,所以,“人”是会死的。


  但是,如果我们把上面这个“人”偷换成“人类”(一代代接续的生命),那么,我们就会说,虽然苏格拉底会死,但“人”不会死。


  “自媒体”也一样。任何一个自媒体都会死,但生死相续,生生死死,人类个体的表达和传播行为,怎么会“死”呢?


  如果前者只是指的苏格拉底,后者却指的是生生不息的人类。他们互辩“生死”问题,还能说到一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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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34:26 |只看该作者
发贴看看自己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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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25 12:34:26 |只看该作者
昨晚多几分钟的准备,今天少几小时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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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25 12:34:26 |只看该作者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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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34: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内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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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1 05:31:12 |只看该作者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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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1 05:31:12 |只看该作者
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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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1 05:31:12 |只看该作者
读10年语文,不如聊半年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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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9 22:51:46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么多的人都回了,我敢不回吗?赶快回一个,很好的,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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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8 19:03:50 |只看该作者
是楼主原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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